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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眼里国事大为民心底千万情

1998-02-0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夏斐 通讯员 周超凡 我有话说

王贤田是湖北省阳新县民政局长。30年来,他深情爱民,用实际行动履行着入党誓言:“我是人民的儿子,我要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为人民服务的事业。”

阳新县是有名的山区、库区、虫区,是多灾并发县,王贤田当民政局长6年,赶上了4次特大水灾,每次救灾都使他的心和老百姓贴得更近,他的命运和阳新人民联系得更紧。

1994年7月11日,特大暴雨袭来,正在住院的王贤田,凭抗洪救灾的经验意识到很可能要出事,拿起雨伞就往外冲,妻子急了:“你这是往死里走!”“死也得走!”“要死一起死!”于是夫妻俩相互搀扶着在齐腰深的水里艰难前行。可谁又知道,此时王贤田正患有乙肝、胆管结石、胃窦炎、关节炎、结核等多种疾病。从交通指挥台到民政局仅一公里,可王贤田却走了一个多小时。

他和同事们在滚滚的洪水中整整拍了3个多小时镜头,成为珍贵的第一手灾情资料。

当他赶到木港村西湖组时,这里已水深8米,21户房屋全部倒塌,100多人见到大水中第一个赶到的王贤田,全都跪倒在地,高呼:共产党万岁!在回县城的路上,王贤田因肝部疼痛,昏倒了。

一周内,他加起来没有睡4个小时,身上的衣服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由于长时间的奔波劳累,他病倒几次,可他没有离开救灾现场半步。在抗洪救灾最紧张的60多个日日夜夜,王贤田没请一天假。妻子患病住院,他没去照看一天;嫂子病危去世,他没回去看一眼。他拖着病体,带着干粮,跑遍全县22个乡镇、210个村和810个组。

平时,王贤田为了方便上访群众,在自己家里设了一个特殊的房间,专供远道而来的上访群众住。人们戏称王贤田开了个家庭招待所。一年中,他的“家庭招待所”接待上访人员少则几十,多则上百。身为民政局长,碰到这样的事,只要往局里打个电话,就会有人来接待、处理,可他却从没有这样做。王贤田经常告诫干部职工:“一些来上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户,本来就很困难,我们不能往他们的身上‘撒盐’,只能‘撒糖’,要使他们从我们的言谈举止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了多方筹集民政资金,王贤田和局党委一班人充分利用中央给予民政部门销售福利彩票的政策,几年来共销售福利彩票1000万元,积累福利基金230万元,事业单位创收400多万元。

利用这些钱,7年来,县民政局投资180万元帮助乡镇改建、扩建和新建了28个福利院,使全县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大都有了归宿;投资100万元在县城和龙港镇扩建了两个光荣院,使优抚对象有了一个舒适安乐的场所;投资170万元,在县城建起一栋综合性福利院大楼;投资260万元,建起了板材工艺厂和纺织器材厂,安排民政对象就业300余人。7年来,没有一个灾民流离失所,没有一个灾民冻饿而死,没有一个灾民越级上访。现在全县29个乡镇全部建起了民政办公室,每个民政办都有3名正式民政干部和独立的办公设施,其中有9名民政办主任享受副乡级待遇。乡镇民政工作有地位,民政干部工作积极性高涨。阳新县民政局已连续6年获县先进单位和地区民政系列先进单位称号;其中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婚丧管理工作多项受到湖北省民政厅或国家民政部表彰,被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县。

王贤田常说:“搞好民政工作必须有一片浓厚的情,一颗火热的心,一种忘我无私的境界,一种求真务实的作风。”至今,王贤田家中还赡养着一位叫明花的老太太。她今年84岁,在王贤田家已生活了23个年头。王贤田一家把她当作自家人一样,叫她娘。一次,老人得病,王贤田在她床头守了七天七夜,许多人都感慨地说:“就是亲生儿子也做不到啊!”

至今,王贤田一家仍住在殡仪馆旁边的潮湿阴冷的破房子里。有人曾对他的家作了形象的概括:前面哀乐声声,旁边车声隆隆,上面透风漏雨,下面蚊虫满地。民政局先后盖了两栋房,可王贤田从没有考虑过换房。

1994年夏,一场大雨,把他姐姐家的两间房屋和猪圈冲毁了,猪也被淹死。姐姐到他家哭诉,想让他给镇民政办的同志打个招呼,发救济款时照顾一下。他说:“局里的救灾款都按规定发下去了,我不能加开口子。”姐姐生气地说:“你手里掌握着那么多钱,对别人那样大方,对我就那么原则!这几年,我还是第一次找你呢!”他说:“姐姐,你应该理解我,这钱都是国家的,我无权私自开支一分。”他边说边叫妻子拿出300元钱给姐姐。姐姐看他一点儿也不松口,丢下钱,流着泪赌气回家了。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王贤田不是不懂骨肉之情,对他姐姐,更是有一种特殊感情。父母去世后,王贤田是姐姐一手拉扯大的。那年月,他去城里上学,姐姐经常三更半夜起床为他煮白薯,无数次披星戴月,把他送出十多里地。为了照顾他,姐姐舍不得远嫁,放弃条件好的人家,拒绝了县剧团的邀请,嫁给本村一位体弱多病的孤儿。但是姐姐的养育之恩,他却无法回报。这些年,姐姐多次找他这位“当官”的弟弟,想把几个孩子的户口弄出来,找份工作。姐夫临终前,也这样嘱托,可他始终没办,直到现在他的几个外甥还在外地打工。王贤田的女儿从财校毕业后,至今没有工作,他的爱人在殡仪馆当清洁工。他收养的孤儿潘云池是县福利院唯一的保健员。作为一局之长,安排个把人并非难事,然而他却不愿用权力谋私利。

王贤田对自己更是十分苛刻。早在农村工作时,为了不给老百姓增加负担,他就给自己立下了一个“五不吃”的规矩∶即下乡在老百姓家吃饭时,不吃鸡、不吃鱼、不吃肉、不吃蛋、不喝酒。每次下乡,他一般都随身带上面包、馒头之类干粮,群众非要留他吃饭不可时,群众吃什么,他就吃什么,若要办什么酒席,他就走人。

1994年9月,他和局里的几个同志到浮屠镇王志村察看灾情。村里为他们准备了一桌饭菜,无论怎么劝,王贤田都不肯上桌,只要了一杯开水,泡了一碗随身带的方便面。该村老支书感慨地说:“这样的好干部,我们好多年没有见到了。”

1995年春,他和局机关的几个同志到宜昌出差。到一家宾馆一问,最低房间每人90元,王贤田说:“太贵了。”他们又来到另一家旅社,一问,每人也要50元,他说:“这个也贵了,不能住。”为了住进最便宜的旅馆,他们在陌生的宜昌城里走街串巷找了几个小时,最后住进一家每人10元钱一夜的地下室。

民政局里有两部小车,王贤田规定只能当工作用车,不能公车私用。1994年,他到黄石住院,从未让局里小车接送一次。为了节约经费,他借住在一个同学家里,每天只去医院打针拿药,治疗45天,回来报销药费才480.20元。财务人员琢磨了半天,怎么也不敢相信,以为开票人少写了一个“0”,就拿着发票去找他。王贤田十分肯定地说:“没有错,确实只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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